組織機構
負責指導地方組織的會員發展和管理工作;指導地方組織和基層組織、行業組織的建設;負責省工商聯執委、常委和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聯系、考察、推薦工作;省工商聯有關會員、組織系統、代表人士的信息采集工作;服務管理省直行業商會;指導全省工商聯系統行業商會(公會)的工作;承擔省工商聯工商界生活互助金委員會的工作。